麻城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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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设办公室、录用仲裁科(加挂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牌子)、考核培训科、工资福利科、专技职称科5个职能科室。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事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职数9名。

三、职能配置

办公室:联系方式:0713―2951505 mcsrsj@163.com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本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综合管理人事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
专技职称科: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研究制定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和组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规划、政策、规章、办法和证书统一管理制度;管理全市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考试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专门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选拔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国外人才,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以及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办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的考核和呈报工作。
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和福利制度;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养、退职政策、法规、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组织、指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包括职位分类、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交流、回避、职务升降和任免、工资、福利、退休、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并组织实施;指导、直辖市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职位的设置。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市级和报上级机关奖励、表彰的对象,并指导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惩戒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实施办法,承办聘用(聘任)合同鉴证相关事宜。
   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规划、政策、规章、办法等,指导、协调市行政学校公务员培训工作。
计划录用科:(挂人事争议仲裁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与配置工作,拟定人才流动、调配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的审批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备案工作,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计划;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调工作人员、招考工勤人员、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考试录、聘用工作和全市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
   负责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经仲裁委员会授权确定仲裁庭的组成,协助仲裁庭办案;负责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向市仲裁委员会和人事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及其他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培训仲裁工作人员;完成市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麻城市人事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介绍

人才交流中心: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和人才中介机构;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范和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的推荐、安置等工作及人事信息网络建设,管理人才信息库;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
联系方式:0713―29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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